各处(室)、系(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甘教国〔2016〕)7号)要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足联世界杯竞猜官网2016年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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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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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甘财资〔2016〕4号)精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2016年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学院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学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孝列 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王祎才 副院长
张延贵 副院长
成 员:李贺贤 财务处处长
王永瑞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王海涛 教务处处长
刘海贤 总务处处长
杨世禄 纪检监察室(审计处)主任
张旭红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 任:王永瑞(兼)
副主任:李贺贤(兼) 王海涛(兼) 刘海贤(兼)
成 员:何 杰 安立娟 海会娥 栗小婧 杨小娟
姜 腾
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4个方面。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对学院单位户数和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二)账务清理。对学院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学院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四)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对学院占有、使用及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查。
五、工作方法、步骤和任务分解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和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14日~4月25日)
1.建立健全学院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培训会。
3.召开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26日~6月30日)
1.各部门自查(4月26日~5月15日)。一是全面盘点。根据学院统一布置,各部门以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单,对本部门各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清理,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二是登记台账。各部门按照资产清查结果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将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三是核对账务。各部门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固定资产台账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认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自查工作完成后,各部门将固定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等材料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2412458117@qq.com。
2.汇总与核实(5月16日~5月31日)。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由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到各部门分别进行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健全固定资产卡片。同时针对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和反馈上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归类,报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处置意见。
3.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核查(6月1日~6月15日)。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对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6月16日~6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6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三)任务分解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包括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4部分。其中: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通过盘点、Excel模板手工录入。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院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填报。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并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报表中的所有资产与财务账目进行核对。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占用资产清查工作,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务必做到账实相符,按时完成自查任务并接受学院资产清查小组的核查。
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的填报。
总务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的清查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表》《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表》的填报。
科研开发处负责对学院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的填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各部门要本着对学院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撑,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引导和监督检查。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